• 同方笔记本产品说明书



  •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流程1.0

    一、     术语定义和服务范围

    1.1 术语

    有偿服务:同方有偿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的超出同方产品及其部件保修范围的收费服务。具体的有偿服务项目包括硬件故障检测、维修和软件调试、安装等服务项目。

    有偿服务构成:人工服务费 + 上门服务费 + 备件材料费。

    1.2 服务范围

    此文件针对同方电脑用户 

    二、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经同方认证服务机构判定属于以下情况,客户要求进行服务均属于有偿服务范围。

    ·不在保修期限内的整机、部件。

    ·不在保修范围内的整机、部件。

    ·整机、部件未超出保修期,但因软件问题导致机器、部件故障或损坏。

    ·部分软件服务(如系统调试、安装应用软件、查、杀病毒等)。

    ·客户未按说明书要求,错误安装、使用及保管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非同方授权服务机构、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因意外因素或非正常使用原因(包括计算机病毒、操作失误、划伤、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因使用盗版软件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其它非整机、部件或预装软件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故障或损坏。

    ·依客户需求商定的其他服务协议。 

    三、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3.1人工服务费收费标准

    有偿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台式机

    显示器

    笔记本/一体机

    硬件更换维修

    主机外部部件维修

    免费

    免费

    免费

    拆机简单维护

    50

    //

    50

    拆机简单部件维修

    80

    80

    80

    拆机复杂部件维修

    100

    100

    100

    操作系统

    操作系统及预装软件安装调试。

    100

    //

    100

    拆机检测

    仅针对整机保修期内,需要拆机确认故障。

    免费

    免费

    免费

    仅针对整机保修期外,需要拆机确认故障。

    80

    80

    80

    电脑清洁保养

    电脑外观做清洁,清灰尘,风扇清灰尘,清洁键盘,主机CPU除尘,显示屏擦拭等。

    80

    80

    80

    3.2上门服务费收费标准

    里程范围

    厂家统一指导价

    30公里以内

    80/

    30-100公里

    80+N-30*1.5  /

    100公里以上

    协商定价

    备注:N为实际公里数

  •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承诺(适用于2013年4月1日后出厂的笔记本)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使用清华同方电脑产品,为方便您使用清华同方产品,免除您购机的后顾之
    忧,清华同方将向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并依据《清华同方电脑产品服务承诺》向您提供
    退货、换货和维修服务。清华同方电脑产品实行全国范围联保,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任何地方(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购买并使用的清华同方电脑产品,若出现保修
    范围之内的硬件故障时,均可凭《保修证书》(包含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到任何
    一家清华同方服务机构进行保修或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
    商用客户服务热线:   400-990-5090             
    个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610-5888
    清华同方电脑网址:   http://www.tongfangpc.com
    注意: 当您的清华同方电脑产品出现故障时,请您首先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进行咨
    询服务服务机构信息可能会有变动,请登录我们的网址或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查询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产业本部

     

     
    一、服务范围
    1、清华同方电脑产品自销售之日起(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七日内,整机出现
       电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维修、换货或退货;
    2、清华同方电脑产品自销售之日起第八日至第十五日(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
       整机出现电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维修或换货;
    3、自您购机之日起二年内(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如出
       现主要部件故障,请送至清华同方授服务机构;
    4、自您购机之日起的一年内(以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日期为准),清华同方电脑产品如出现
       鼠标;光驱、摄像头、各类板卡、线材、喇叭、电池硬件故障,原机预装系统软件,需
       送修同方指定服务机构;
    5、清华同方电脑服务机构只负责咨询和维修业务,退换货请您与销售商联系。退换货时请
       保证原机的所有附件(随机资料、盘片和其他附品)完好无缺;
      
    二、响应时间:
    为确保您的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当您的清华同方电脑出现故障时,请您首先拨打同方
    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报修;
    1、2小时电话响应:当接到您的报修电话时,我们的授权服务机构将在2小时内与您取得电
       话联系,确定维修事宜;
    2、7天*9小时服务:清华同方认证的服务机构将为您提供7天*9小时服务,节假日正常上班。
    三、服务细则:
    1、保修凭证:您的电脑在保修范围之内的硬件故障时,均可凭该电脑的《电脑保修证书》
      (含三包凭证)和购机发票享受我们的保修服务;
    2、保修起始日期:通常情况下,将以您的购机发票和《电脑保修证书》标注的日期计算,
       若您不能提供有效的保修凭证,或购买日期超过生产日期45天,我们将以产品的生产
       日期加45天计算保修日期;
    3、在保修范围内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或部件,在剩余保修期内继续享有保修,剩余保修
       期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计算,但对初始保修期在1年以下的产品或部件,在上述情况下
       剩余保修期不足30天的按30天计算。
    4、部件保修明细:
    类型
    部件说明
    免费保修期限
    主要部件
    笔记本电脑主板及固化在主板上的不可与主板分割的部件、CPU、内存、液晶显示屏、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
    二年
    外设及其他部件
    随机配备的外接设备、鼠标;光驱、摄像头、各类板卡、线材、喇叭等机器内部的其他部件。
    一年
    电池部件
    随机电池
    一年

    随机软件
    如随机配备的清华同方品牌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
    三个月
    预装软件
    出厂时已经预装入笔记本电脑中的软件(软件的免费保修仅限于免费恢复到整机出厂预装状态,不另含调试服务。)
    一年
    其他部件
    笔记本外壳(ABCD面)、外壳脚垫、B面液晶显示屏垫片、PCMICA、NEWCARD机械装置与挡板、液晶显示屏锁具等、电源线
    无保修
     
     
    四、客户自装硬件兼容性服务
    1、清华同方保证《清华同方电脑出厂标准配置单》明示的硬件配置完全兼容,不保证您自
       装硬件与清华同方电脑产品兼容;
    2、非清华同方标准配置的硬件与清华同方电脑发生硬件兼容问题,清华同方服务机构或服
       务热线可为您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或有偿上门咨询服务;
    3、如果清华同方电脑硬件与您自行加装的硬件或软件发生冲突或不兼容,清华同方可以协
       助您及部件相关厂商共同解决。
    五、非保修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的机器(包括部件)故障或损坏,均不在保修之列,请您选择有偿维修服务。
    1、捆绑销售及非清华同方生产的附品;
    2、无法提供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三包凭证及购机发票;
    3、整机、部件已经超过保修期;
    4、非清华同方电脑授权服务机构人员或客户本人实施维修,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坏;
    5、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引起的故障包括:操作失误、划伤、搬运、磕碰、市电电压不
       符合标准、电脑内进入异物(水或其他物品)等原因造成的机器故障或损坏;
    6、非清华同方原厂配件或因使用非清华同方电脑配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7、使用盗版软件、未经相关领域测试认证机构认证及公开发行的第三方软件及病毒而
       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8、液晶屏划痕、破裂、磕碰,标准范围内的亮点或暗点;
    9、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六、特别提示
    1、为保证您的数据安全,请您及时对您认为重要的数据自行备份;清华同方不负责提
       供数据备份及恢复服务,也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当您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部件超出保修期后或自身原因无法返还清华同方电
       脑部件,接受维修服务时您需要支付备件成本费及服务费,该备件自维修完成后将
       享受三个月的保修;
    3、在您购买清华同方电脑时,销售商可能会为您安装一些非清华同方的硬件、软件或
       向您作出超出本承诺范围的其他承诺,请您确认超出以上服务条款的承诺由承诺者
       负责兑现(清华同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并请您向承诺者索要书面证明;
    4、保修范围内通过维修更换下来的器件的所有权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5、因液晶显示屏制造工艺的限制,液晶显示屏上通常会出现一些亮点或暗点,按照国
       家标准(GB/T9813-2000),每块14.1“ TFT液晶显示屏上少于10个点均属正常,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的执行的保修标准也不低于国家的标准。
    6、液晶显示屏是易碎品,严禁磕碰、摔落。液晶显示屏外壳及显示屏上出现明显的磕
       碰、划痕以及屏幕出现碎、裂痕迹,都将视为外界因素造成损坏,不享受免费保修;
    7、新电池要立即进行充电,首次充电很重要,充电时间根据各机型不同而异。电池平
       时要注意用尽,一般电池用尽,机器会发出低电压警告信号。这样将电池放尽,充
       满的方式进行使用,可延长电池使用寿命。电池充电应在室温条件下进行,电池触
       点要保持清洁,干净,接触良好。电池未用完就进行充电或未完全充电就使用,会
       使电池记忆效应指标逐渐损坏,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因此,即使不具备每次充电
       时先放电的条件,每月也需进行一次完全放电后再充电。电池产生记忆效应后,应
       对电池反复进行几次完全的充放电,但这样也仅能使电池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不
       可能根本复原。而且切勿将电池与金属物件接触,以免将电池两极造成短路。
    8、电池属于易耗品,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用电时间逐渐变短的现象属正常状况,此现象
       不属于保修范围。
    9、对于随机ODD设备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光驱、软驱由于外界因素造成的光/磁头脱落、
       光驱卡钩折断、光/软驱等面板脱落或因磕碰造成光/软驱等明显变形等故障,将不
       能享受免费保修。
    10、对于随机键盘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键帽脱落、键帽底部连锁机构折断等故障,将不
       能享受免费保修。
    11、对于随机电源适配器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输出线严重磨损甚至裸露线芯、外壳碎裂、
       输出线脱落、折断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12、请勿在加电状态下,插拔串口、并口或主机电源输入插口连接件,否则由此造成串
       口、并口或主机电源口功能受损或主机烧坏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不能提供免费保
       修。
    13、保修内通过维修更换下来的器件的所有权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笔记本电脑回收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8年8月20日颁布第551号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同方积极响应第551号令,鼓励客户遵守相关规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处理。
    详细内容请见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或参考网络链接:http://www.gov.cn/flfg/2009-03/04/content_1250844.htm


        面向同方电脑用户的“电脑回收服务”
        同方电脑用户可享受同方提供的免费“电脑回收服务”,范围包括同方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显示器、服务器。客户需要自行将电脑送往同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指定服务站进行回收。此项服务目前仅在中国大陆实施,尚未在香港、台湾、澳门实施。


        详细介绍请致电同方电脑呼叫中心热线 400-610-5888 咨询。

  •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年保换”三包升级服务承诺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选购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为了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享受超值的售后服务,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在全面履行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微机“三包”规定)的基础上,向您做出以下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的升级服务承诺, “一年内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故障,并符合同方‘一年保换’换机标准,即可免费更换新机”的服务承诺,简称“一年保换”服务承诺。

    一、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年保换”服务承诺:

    1、 自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指定机型之日(以下称“购机日”,以有效购机发票日期为准;无有效购机发票时以产品出厂日期为准)起,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故障,并符合同方“一年保换”换机标准,可享受“一年保换”服务承诺。

    2、 按上述服务承诺更换后的新机,如再次出现微机“三包”规定所列故障,并符合同方“一年保换”换机标准,仍可享受“一年保换”服务承诺,截止日期为“购机日”起一年。

    3、 请您拨打同方客服热线,获取同方指定的服务机构信息,享受一站式的超值售后服务。

    4、 服务机构换机服务时效:即时响应、1个工作日完成受理、5个工作日完成更换新机。

    5、 本承诺适用于自2012年4月1日(含)之后购买的同方指定机型笔记本电脑。

    6、 本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

    二、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年保换”服务承诺细则:                                                

    1、  您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指定机型,除享有微机“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权利外,还可以享受同方指定机型的 “一年保换”三包升级服务承诺。

    2、 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指定机型后,自购机日(以本机有效购机发票的购机日期为准,无有效购机发票时以产品出厂日期为准)起一年内(含),出现微机“三包”规定中所列故障,经同方指定的服务机构鉴定确认后,您可以自行选择享受 “一年保换”的三包升级服务承诺或维修服务。如您选择整机更换,换货工作由同方指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所换新机首选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其次为不低于原机规格或性能的同品牌其它机型。

    3、 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指定机型后,自购机日(以本机有效购机发票的购机日期为准,无有效购机发票时以产品出厂日期为准)起一年内(含),所更换的新机如再次出现微机“三包”所列故障,并符合同方“一年保换”换机标准,仍可享受“一年保换”服务承诺,截止日期为“购机日”起一年。

    4、 不能享受上述“一年保换”三包升级承诺的情况:

    (1) 笔记本电池、光驱、电源适配器、硬盘、内存出现故障(通过更换部件解决,不予换货);

    (2) 本产品整机已经超过“一年保换”有效期;

    (3) 未按《产品说明书》或《服务手册》的要求操作,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或错误安装、保管及使用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

    (4) 在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授权、认证的笔记本电脑维修服务机构进行过维修,拆换或改造;

    (5) 无有效发票且出厂日期已经过有效期,或擅自涂改有效发票;发票上的产品型号和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6) 产品的标贴、产品编号损坏且无法有效证明本产品身份;

    (7) 经同方指定服务机构检测,属于使用非同方产品/部件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8) 经同方指定服务机构检测,属于软件/网络故障而非同方硬件故障;

    (9) 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进水、受潮、摔落、输入不合适的电压、不正确插拔、计算机病毒、用户操作失误、划伤、搬运、磕碰等)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10)特价/降价方式销售的标注处理品的产品;

    5、 请您妥善保管所购电脑的随机资料、附件(如适配器、电源线等)、包装箱及箱内楦体。如有缺失,按同方服务报价单补齐款项后,方可换机。

    6、 请您不要采用寄送的方式交付给同方指定服务机构办理换货事宜,同方将不负责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 请您在接受服务前,及时将您认为重要的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程序、存储介质自行保存,同方及指定服务机构不对数据、信息程序、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承担责任。

    三、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一年保换”用户换货指南:

    1、请您拨打同方客服热线,获取同方指定的服务机构信息,同方客服热线电话:400-610-5888。

    2、请您携带有效的购机发票及随机资料、附件,出厂包装,将故障机送往同方指定的服务机构。

    3、服务机构依据验机结果判定是否可以换货。

    4、符合“一年保换”标准的,请您自行选择换机或者维修服务。

    5、您选择换货后,同方指定服务机构会核对机器配置及随机资料,验证附件及包装,协助您选择换货机型,出具取货单。

    6、您接到同方指定服务机构的通知后,凭取货单取回新机。

     

       >>清华同方电脑一年保换专题介绍

  •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承诺(适用于2009年8月1日后出厂销售的笔记本)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承诺(适用于2009年8月1日后出厂销售的笔记本)打印版下载

    本“用户手册”上的相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解释权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客户服务中心。由于客户分布广泛,如有变化恕不便另行通知,并敬请您查询企业网站或来函、来电咨询。
    特别声明:
    未经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目的复印或再制本手册之全部或部分内容。
    本用户手册只适用于 2009 年 8 月1日出厂行销且与本用户手册所对应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用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
    请您务必在拆箱后首先核对装箱单内容是否与包装货品相符,如有疑问请立即与您的经销商核实解决。
    同时,请您与您购买处的经销商一起核对随后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三包凭证”并将空白栏填写完整,并将您的“购机发票”妥善保管,以保障您的权益。由于填写的不清楚、不完整或出现涂改现象将影响甚至阻碍对您的三包服务。
    此“三包凭证”与您的“购机发票”一并成为您享受三包服务之唯一凭证,请您妥善保管,遗失恕不补发。
    并请你仔细查阅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售后标准服务承诺及相关条例及保修的相关注意事项。
    如果经销商根据您的要求更改了电脑配置,请您与经销商共同填写本用户手册第六章节《经销商更改配置说明》,并对此说明确认及妥善保管。
    如果经销商为您提供除了“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售后服务承诺”之外的服务,请您与经销商共同填写本用户第七章节的“经销商增加服务承诺说明”,并对此证明确认及妥善保管。
     

    一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三包凭证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序列号:
    生产单位:
    产地:
    出厂日期:
    经销商信息:
    销售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销售日期:
    安装调试日期:
    发票号码:
    经销商印章(须覆盖以上栏目):
    消费者信息:
    消费者名称:
    单位:
    消费者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消费者Email:
     

    二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三包承诺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全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三包规定”)中规定的微型计算机(笔记本微型机)“三包”规定条款,细则如下:
    1. 自您(本机消费者,下同)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笔记本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您可以选择整机的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整机退货,经销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买价格为准)一次性退清货款。
    2. 自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笔记本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您可以选择整机的换货或修理。如您选择整机更换,经销商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3. 自您购买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之日(以本机有效正式购货发票的购货日期为准)起一年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现“三包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内笔记本微型机类目中所列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整机更换或故障部件维修。如您选择整机更换,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认证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的修理记录,将免费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4. 随机促销产品(如鼠标、USB硬盘、PCMCIA扩展卡等)以及独立销售的笔记本配件的三包政策,请参考促销产品和独立销售配件对应的三包凭证。
    5. 不能享受“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的情况详见以下:
    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范围,您可以选择有偿服务:
    * 本产品整机或部件已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 不按《产品说明书》的内容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 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授权、认证的笔记本电脑维修服务机构之外进行过维修,拆换及改造。
    *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 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和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 产品的标贴、产品编号损坏且无法有效证明本产品身份的。
    * 使用盗版软件的、未经相关领域测试认证机构认证及公开发行的第三方软件及病毒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 因使用非清华同方笔记本零部件导致的机器故障或损坏。
    * 由于进水、受潮、摔落、碰撞、输入不合适的电压、不正确插拔、运输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及其他外界因素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 产品的外壳正常使用中的磨损、裂缝、划痕、掉漆。
    * 特价/降价方式销售的标注处理品的产品。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法定“三包”义务的限度、原则和范围具体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三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标准服务承诺及相关条例
    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对所生产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实行二年有限保修。其中第一年内,整机按规定使用发生故障时,本公司负责免费保修损坏部件(电池属易耗品,免费保修期为6个月);第二年内,主要部件按规定使用发生故障时,本公司负责免费保修损坏部件,除此之外的零部件在正常使用状况下发生故障时的保修,只收器件费,不收人工费;二年以外以及保修范围以外的维修,需收取器件费用和人工服务费用。
    列表说明如下:
    类型 部件说明 免费保修期限
    类型 部  件 说 明 免 费 保 修 期 限 服务方式
    主要部件 笔记本电脑主板及固化在主板上的不可与主板分割的部件、CPU、内存、液晶显示屏、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 二年 送修
    电池部件 随机电池 六个月 送修
    整机 整机内除电池外之电气部件(不含随机资料、光盘介质、软盘介质) 一年 送修
    外设 随机标配的清华同方品牌外接设备、如USB鼠标等 一年 送修
    软件
    软件 预装
    软件 出厂预装软件 一年 送修
     随机
    软件 随机软件(如随机配备清华同方品牌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 三个月 送修

    备注:软件的免费保修仅限于免费恢复到整机出厂预装状态,不另含调试服务。
    2.上述免费保修、服务仅限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原厂配置部件,由经销商配置的部件出现故障时,请与经销商联系解决。
    3.本用户手册中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三包凭证”以及您的“购机发票”一并成为您“三包”服务的唯一凭证。请您妥善保存好“三包凭证”及附带的“购机发票”。并请您在接受技术支持或维修服务时出示“三包凭证”。
    4.距出厂日后两个月内仍未办理“三包凭证”或距出厂日后两个月外未再进行生产检测合格后销售的产品(生产日期出现变更)将被视为特价的处理产品,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授权维修服务机构将按照出厂日期执行免费保修服务。
    5.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实行全国联保。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任何地方购买并使用本产品出现保修范围内的硬件故障时,均可凭本产品的“三包凭证”及“购机发票”到任何一家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认证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维修服务机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授权维修服务机构查询网址:http://www.thtfpc.com或拨打售后服务电话400-610-5888咨询)就近送修以获得维修支持服务。
    6.当地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认证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维修机构的,所在地为省、直辖级城市的产品维修服务一般实行七天内修复,所在地为地市级城市的产品维修服务一般实行十五天内修复。若由于严重问题确属无法及时修复的经维修人员确认后,由维修服务机构和用户协商解决。
    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或维修笔记本电脑产品时造成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数据丢失等状况,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8.在免费保修期限边缘,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客户服务中心没有得到用户的关于产品的缺点或故障的书面通知且没有及时送修以致延误维修超出免费保修期,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不能负责。
    9.本保修条款范围内的产品及其部件,经同方认证服务机构维修后,在本条款承诺的期限内继续享有所承诺的服务;维修部件自修复之日起距离本保修条款承诺的服务期限结束不足三个月的,该部件的服务期限将延长至三个月止,维修部件自修复之日起距离本保修条款承诺的服务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原保修时间执行(仅适用免费保修期在一年(含)以上的部件)。届时,需要出据有效的维修记录。
    10.本用户手册中的三包及服务承诺仅适用于该产品的原消费购买者(即办理过“三包凭证”并取得登记的用户),不适于通过转卖、转借、转让等方式得到该产品的使用者。
    11.不在免费保修之列的情况,请参见第二章节第五条款。
    12.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各地特约维修服务机构或个人、实体私自承担的任何超出保修条例中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13.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标准低于国家法定“三包”标准的,按“三包规定”执行,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标准高于国家法定“三包”标准的,按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标准执行,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标准与国家法定“三包”标准重叠的部分,在国家法定“三包”范围和期限内,按国家法定“三包”标准执行,在国家法定“三包”范围和期限外,按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服务标准执行。
    14. 本保修条例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四 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保修注意事项
    1.笔记本电脑相关部件属于日、美等厂商专利技术产品,原部件供应厂商未提供相应的分立元件及技术,因此笔记本电脑的硬件维修服务一般通过部件(模块)更换的方式进行维修,维修部件自修复之日起距离本保修条款承诺的服务期限结束不足三个月的,该部件的服务期限将延长至三个月止,维修部件自修复之日起距离本保修条款承诺的服务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原保修时间执行(参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标准服务承诺及相关条例”)。
    2.因液晶显示屏制造工艺的限制,液晶显示屏上通常会出现一些亮点或暗点,按照国家标准(GB/T9813-2000),每块14.1“ TFT液晶显示屏上少于10个点均属正常,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的执行的保修标准也不低于国家的标准。
    3.液晶显示屏是易碎品,严禁磕碰、摔落。液晶显示屏外壳及显示屏上出现明显的磕碰、划痕以及屏幕出现碎、裂痕迹,都将视为外界因素造成损坏,不享受免费保修。
    4.新电池要立即进行充电,首次充电很重要,充电时间根据各机型不同而异。电池平时要注意用尽,一般电池用尽,机器会发出低电压警告信号。这样将电池放尽,充满的方式进行使用,可延长电池使用寿命。电池充电应在室温条件下进行,电池触点要保持清洁,干净,接触良好。电池未用完就进行充电或未完全充电就使用,会使电池记忆效应指标逐渐损坏,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因此,即使不具备每次充电时先放电的条件,每月也需进行一次完全放电后再充电。电池产生记忆效应后,应对电池反复进行几次完全的充放电,但这样也仅能使电池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不可能根本复原。而且切勿将电池与金属物件接触,以免将电池两极造成短路。
    5.电池在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用电时间逐渐变短的现象属正常状况,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予以免费更换。只有在出现电池完全不能充放电或用电时间平均不超过40分钟时,才被认定电池已失效,需要更换。
    6.请定期做好硬盘数据备份,特别是送修之前的重要数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认证、授权维修服务机构不能保证维修期间的数据完整性。
    7.对于随机ODD设备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光驱、软驱由于外界因素造成的光/磁头脱落、光驱卡钩折断、光/软驱等面板脱落或因磕碰造成光/软驱等明显变形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8. 对于随机键盘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键帽脱落、键帽底部连锁机构折断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9. 对于随机电源适配器由于外界因素发生如输出线严重磨损甚至裸露线芯、外壳碎裂、输出线脱落、折断等故障,将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10. 请勿在加电状态下,插拔串口、并口或主机电源输入插口连接件,否则由此造成串口、并口或主机电源口功能受损或主机烧坏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将不能提供免费保修。
    11. 保修范围内通过维修更换下来的器件的所有权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2. 若产品需要升级,请接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本部认证、授权的维修服务机构,并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升级,请勿私自拆机升级,否则产生的故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不提供免费保修。
    13. 另行单独购买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原厂配置部件保修12个月(电池保修3个月),不在保修范围的条款适用第二章节第五条款所列明细。
     

    五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客户服务中心介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售后服务。
    清华同方电脑的服务理念:“卓越服务,随需而变”。
    为了更好的向您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售前咨询热线:800-810-5888(如果您所在地区未开通800电话,请您拨打010-82390064,您需要承担相应的通话费用)。
    售后服务热线:400-610-5888(如果您所在地区未开通400电话,请您拨打010-82390049,您需要承担相应的通话费用)。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网站:http://www.tongfangpc.com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服务网站:http://www.tongfangpc.com
    来信请寄:
    中国北京海淀区上地开拓路1号.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客户服务中心
    邮编:100085
    如若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产品出现故障,请务必就近接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客户服务中心设在各地的授权维修服务站点。
     

    六 经销商更改配置说明
    用户姓名:
    电话:
    邮编:
    家庭住址/单位地址:
    所购机型:
    机器编号:
    购买日期:

    应用户要求,我公司将用户产品中部分部件更换成或增添如下部件,以下部件非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出厂的标准配置。
    部件名称
    规格
    品牌
    免费保修期限

    我公司负责实施以上部件的所有相关售后服务。

    公司名称:
    签字(盖章有效):
    日期:
     

    七 经销商增加服务承诺说明
    用户姓名:
    电话:
    邮编:
    家庭住址/单位地址:
    所购机型:
    购买日期:
    发票号码:

    除同方股分有限公司对用户的服务承诺之外,对于从本公司购买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我公司对用户增加服务承诺如下:

    以上超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之外增加的承诺由我公司负责落实并实施。
    公司名称:
    签字(盖章有效):
    日期:
     

    八 售后服务记录
    日期 服务记录 服务单位(签章) 服务单位授权编号 服务人员 用户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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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是以信息产业和人工环境产业为主营业务的高科技股份制公司。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产业本部是同方信息产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本公司继2001年12月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又于2004年1月顺利地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系统认证,本公司重视环境保护,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环境法规要求。虽然公司的生产流程属组装作业,不发生或很少发生水污染和大气污染,但公司在其他影响环境的方面,采取了力所能及的措施,如能源消耗、纸张消耗、固体废弃物排放的控制。
    本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后,不断规范环境行为,在产品、活动和服务中关注环境因素,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本公司将秉承“依法规范行为,生产节能产品,坚持污染预防,不断持续改进”的环境方针,为社会做出同方人的贡献。同时,也希望你,我们亲爱的用户,能同我们携手为地球、为我们的子孙后代节约能源,预防污染。